
公告日期:2025-04-30
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国府审字(2025)第 01010255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4
合并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8
资产负债表 10
利润表 12
现金流量表 13
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财务报表附注 16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审 计 报 告
国府审字(2025)第 01010255 号
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无锡惠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惠基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无锡
惠基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
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无锡惠基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无锡惠基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无锡惠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无锡惠基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无锡惠基公司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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