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1068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55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1068号
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城投)财务
报表,包括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天河城投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河城投,并履行了职
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
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河城投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河城投、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河城投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河城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河城投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1 月,系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
府(原县级毕节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275535742XG;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王丽霞;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办事处滨河西路马鞍山 B 栋安置房。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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