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7 19:55:06 股吧网页版
152032:关于召开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152032 证券简称:PR毕节债

证券代码:1880265 证券简称:18毕节停车场债

关于召开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
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
债券的债券持有人:

根据《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
项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
债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52032

1880265.IB

(三)证券简称:PR 毕节债

18 毕节停车场债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8 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 7 年期,债券利率 8.0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债券余额为 3.2 亿元人民币。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四)召开时间: 2024年5月23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5月23日 14:00至 2024年5月23日 16:00

(六)召开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办事处滨河西路马鞍山B栋安置房(发行人会议室)

(七)召开方式:现场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采取现场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名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次债券持有人。2、债券发行人。3、见证律师。4、债权代理人。5、其他债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人员。

(十)会议出席情况:本期债券剩余总张数为8,000,000张,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共三
人,共持有本期债券2,360,000张,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有表决权比例29.50%,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条款,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
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的通知》中的附件一。

同意80.08%,反对19.92%,弃权0%

通过

议案2:《关于变更 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人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
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的通知》中的附件二。

同意100%,反对0%,弃权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关于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
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和《债权代理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五、其他



六、附件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关于2018年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