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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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52014.SH 债券简称:18 西苑 01
债券代码:1880238.IB 债券简称:18 西苑城投债 01
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18 年洛阳市西苑城市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2017 年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根据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等, 2018
年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权代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 平安洛阳分行”)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洛阳分行所作的
承诺 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发行审核、批准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
〔 2018〕 96 号” 批文。发改委同意发行人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并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2018 年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第一期)
(简称“ 18 西苑 01” /“ 18 西苑城投债 01”)。
3、 发行总额:人民币 6 亿元。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
还债券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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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 7.5%。
6、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
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7、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
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8、 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
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
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托管。
10、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11 月 15 日
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2、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应付
利息随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
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付息日: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4、兑付日: 2021 年起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15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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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16、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8、募集资金账户监管人/偿债账户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洛阳分行。
19、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20、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 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
21、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
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 为适应经营发展的需要, 发行人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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