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30
2018 年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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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董事
会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
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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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账户及资
金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协议
的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人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2018 年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第一期) (简称“18 泰兴兴黄债 01”)。
发行总额: 人民币 4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
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上限为8.5%。 Shibor基准
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
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 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
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在
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
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4、 5、 6、 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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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
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及对象: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开发行。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托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
司登记托管。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
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
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 发行人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泰兴支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发行人与资金
监管人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和《债权代理协议》 , 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
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
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
支行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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