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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23 18:13:28 股吧网页版
152007: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3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21年度发行人

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2022 年 6 月

1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对外公布

的《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

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作为2018年第一期绵阳安

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18绵安专债01”、

“18绵安01”)、 2018年第二期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

项债券(以下简称“18绵安专债02”、 “18绵安02”)、 2019年第一期绵阳安州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19绵安专债01”、 “19绵

安01”)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

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对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21年度的履

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和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各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全称

2018 年第一期绵阳安州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

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18 年第二期绵阳安州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市

停 车 场 建 设 专 项 债 券

2025-11-22

内含特殊条款 债 券 提

前偿还条款

2019 年第一期绵阳安州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城

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债券简称 18 绵安专债 01/18 绵安 01 18 绵安专债 02/18 绵安 02 19 绵安专债 01/19 绵安 01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偿还债券本金金额的 20%、 20%、 20%、 20%、 20%。

发行时信用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

级展望稳定

最新信用级别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主体

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稳定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

级展望稳定

发行规模 3 亿元 5 亿元 2 亿元

债券余额 1.8 亿元 4 亿元 2 亿元

债券利率 8.1% 8.1% 7.9%

起息日 2018 年 5 月 4 日 2018 年 11 月 22 日 2019 年 11 月 25 日

3

付息日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4 日

2019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

2020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

本金兑付日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4 日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

担保方式 由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 3 亿

元,其中 1.5 亿用于建设绵

阳市安州区城市停车场项目

及其配套设施, 1.5 亿用于补

充发行人的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 5 亿

元,其中 3 亿用于建设绵阳

市安州区城市停车场项目

及其配套设施, 2 亿用于补

充发行人的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 2 亿

元,其中 1.7 亿用于建设

绵阳市安州区城市停车场

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0.3

亿用于补充发行人的营运

资金。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发行结束后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

市交易流通申请, 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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