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债券代码:1880237.IB/152003.SH 债券简称:18 西工投 01
债券代码:1980044.IB/152096.SH 债券简称:19 西工投 01
债券代码:162099.SH 债券简称:PR 安投 02
债券代码:178014.SH 债券简称:21 安投 01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安顺盛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华公司”)
被告: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秀工投”或“发行人”或“公司”)
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 23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安顺盛华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协议》,
协议约定被告收购原告位于安顺市西秀区“两六”公路中段(盛华公司)地上房屋和附属物。
发行人在原告交付标的物后未全部履行转让款支付义务,原告盛华公司于2024 年 3 月针对上述纠纷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请执行程序,因此发行人被列为被执行人。由于发行人未能按照规定履行执行义务,原告于 2024 年 8 月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发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案号:(2024)黔 0402 执 1244 号,执行金额:8,050,706.00 元。
二、影响分析
上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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