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04
债券代码:145263.SH 债券简称:16 西工投
债券代码:1880237.IB/152003.SH 债券简称:18 西工投 01
债券代码:1980044.IB/152096.SH 债券简称:19 西工投 01
债券代码:151646.SH 债券简称:PR 安投 01
债券代码:162099.SH 债券简称:PR 安投 02
债券代码:178014.SH 债券简称:21 安投 01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建工”)
被告: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秀工投”或“发
行人”或“本公司”)
案件基本情况:
中冶建工与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发
行人将“西秀区 2016 年四角山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工程”发包给中冶建工,
中冶建工需向发行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5,000.00 万元, 中冶建工于当日足额向发行
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018 年 1 月 11日, 双方解除上述协议, 发行人需将 5,00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冶建工。
由于发行人出现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况, 导致中冶建工向重庆市第五中
级人民法院提请司法诉讼程序,并申请将发行人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故本公司成
为被执行对象,执行案号为: (2021)渝 05 执 2992 号,执行标的金额为
27,491,968.00 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案件各方尚在进行协商调解。
二、影响分析
上述被执行事项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被执行情况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列为被
执行人的公告》之盖章页)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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