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1
债券代码:152002 债券简称:PR 朔州 01
2018 年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2018年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朔州市投
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兑付 2018 年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根据《关于召开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8 年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在2025年7月31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期间相应利息,将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为保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8 年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PR 朔州 01
3、债券代码:152002.SH
4、发行人: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9 亿元
6、债券期限:7 年期
7、票面利率:7.5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0 月 23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9、还本付息方式: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发行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融资计划,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拟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及应付利息。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经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北路支行召集,2018 年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提前兑付 2018 年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根据《关于召开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18 年朔州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5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
按 20.2555 元/张的价格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上一付息
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提前兑付日期间(算头不算尾)的利息
按资金实际占用天数随本期债券剩余本金一起支付。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7.50%,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202.555 元,派发利息为11.548 元(含税)。
3、原债券到期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4、资金兑付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
6、提前摘牌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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