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20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不超过 4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9〕 234 号文核准。
根据《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第一期) 发行公告》,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发行价格为
每张人民币 100 元, 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 发行人不行使续
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
最终票面利率为 3.38%。
发行人关联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参与了本期债券认购,最终获配金额为 0.90
亿元。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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