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4
债券代码:149039.SZ 债券简称:20 国投 Y1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了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债券简称:20 国投 Y1,债券代码:149039.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以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在 2023 年 2 月 2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完成本期债券各项工作。
为保证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3、债券简称:20 国投 Y1
4、债券代码:149039.SZ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38%。
8、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延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 2 月 20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等级: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情况
本期债券以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
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第 1 个周期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到期日
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
根据《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第 1
个周期末,公司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 2023 年 2 月 20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将本期债券全额兑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完成本期债券各项工作。
三、本期债券权利行使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浩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6 国际投资大厦
联系电话:010-88006417
(二)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方磊、俞蓝飞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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