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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0 16:39:15 股吧网页版
20中证02: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1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0

债券代码: 149034 债券简称: 20中证02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品种二
2021年付息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 债券简称: 20 中证 02、债券代码: 149034 ) 将于 2021 年 1 月21 日支付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1、 债券名称: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2、 债券简称: 20 中证 02。3、 债券代码: 149034 。4、 发行总额: 8 亿元。5、 债券期限: 债券的期限为 5 年。6、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7、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5%, 在存续期内 5 年固定不变。8、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9、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10、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 月 21 日。11、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12、 付息日: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 1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3、 本金兑付日: 2025 年 1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14、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15、 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16、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 联席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二、 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5%, 每手(面值 1,000 元) 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9.50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31.60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 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39.50 元。三、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1、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1 月 20 日。2、 债券付息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四、 债券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20 中证 02” 持有人。五、债券付息方法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1、 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2、 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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