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6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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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
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 诉
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
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募集
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
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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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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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因素” 等有关
章节。
一、 本期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 22 亿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合并报
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62.31 亿元,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6.37%, 母公司报表口
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35.38%,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净利润为 2.87 亿
元( 2016年、2017年和 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公司净资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等各项指标,符合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条件。本期债券的发
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评级机构关注点
在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中列示了如下关注点:
市场信用风险事件频发,对公司风险防控能力提出更大挑战。近年来随着债
券市场发行企业主体资质下沉和宏观经济、区域经济及部分行业景气度下滑,债
券市场信用风险事件增多,对公司信用风险防控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收入和利润对投资业务仍较为依赖,公司长期盈利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目
前投资业务仍是公司利润的最主要来源之一,公司长期业务及盈利模式有待进一
步探索,同时,担保行业监管政策中对资产分级的要求将使得公司的投资收益面
临一定的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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