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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7-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9穗湾01: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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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19 穗湾 01 债券代码:149018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七)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0 年 7 月

2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

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3

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 6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7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8

4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广州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全权办

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唯一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50 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穗国资批[2019]118 号”),

同意发行本次债券。

2019 年 12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23】号”文,发

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2 亿

元,票面利率为 4.48%。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10 年期。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

区间内确定。

7、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5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8、本次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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