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2
债券代码: 143897 债券简称: 18兴杭02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发行的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开始支付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
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2、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 18兴杭02”,债券代码: 143897。
3、发行人: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 5 亿元人民币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 1509
号。
6、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4.27%。
9、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1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债券担保: 无担保。
11、信用级别: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
信用级别为AAA级。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 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付息票面利率为4.27%。
3、债权登记日: 2019年10月31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
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本次付息的付息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
三、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
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
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
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
利息划付给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
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
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
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 1) 纳税人:本次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 2) 征税对象:本次债券的利息所得。
( 3)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 4)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
一次性扣除。
( 5)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次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 6) 本次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
门。
2、关于向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次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
缴纳。本次付息每手“18 兴杭 02” ( 1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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