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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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43808 债券简称: 18华宝01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于2018年9月14日
发行的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2019年9月17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9月17日至2019
年9月16日(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根据《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面
向合格投资者) 。
2.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24 亿元, 品种二
全额回拨至品种一。
3. 票面面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 票面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
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最终品种一票面利
率为 4.60%。
6.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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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7.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9 月 17 日。
8.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7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 上市情况:本期债券品种一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债券简称“ 18 华宝 01” 。
13.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按照《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面向合
格投资者) 票面利率公告》, “ 18华宝01” 的票面利率为4.60%,每手“ 18华宝
01” 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6.00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 2019年9月16日
2、付息日: 2019年9月17日
四、付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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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即2019年9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 18华宝01” 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
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
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
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其他事宜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 “ 18华宝01” 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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