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1
债券代码: 143605.SH 债券简称: 18 扬城控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划转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作为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18扬城控; 债券代码: 143605.SH) 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18扬城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事项进行报告。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做作的承诺或声明。一、无偿划转子公司部分股权情况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将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股权无偿划转至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持有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公司”)的 35%股权无偿划转给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划转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新盛公司55%股权,仍对新盛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总资产 1321.7 亿元、净资产 504.9 亿元;新盛公司总资产 141.6 亿元、净资产 72.8 亿元。划转新盛公司 35%股权对应净资产为 25.5 亿元,占 2019 年末本公司净资产的 5.05%,且划转完成后本公司仍对新盛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二、划转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新盛公司 35%股权划转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三、影响分析上述股权划转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华泰联合证券作为“18扬城控”的受托管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变化。 华泰联合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及相关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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