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2
债券代码: 143605.SH 债券简称: 18 扬城控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偿划转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接受无偿划入公司的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作为扬州市城建
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 18扬城控; 债券代码: 143605.SH) 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18扬城
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
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事项进行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做作
的承诺或声明。
一、无偿划转子公司部分股权情况
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
下发的《关于同意将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扬州新
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股权无偿划转至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
批复》,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持有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公司”)的 35%股权无偿划
转给扬州易盛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划转完成后, 发行人仍持有新盛公司 55%股
权,仍对新盛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发行人总资产 1321.7 亿元、净资产 504.9 亿元;
新盛公司总资产 141.6 亿元、净资产 72.8 亿元。划转新盛公司 35%股权对应净资
产为 25.5 亿元,占 2019 年末发行人净资产的 5.05%,且划转完成后发行人仍对新盛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和偿债
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二、 接受无偿划入公司情况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的实
施意见》,将扬州市国资委持有的扬州名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扬州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7 月,是扬
州市古城保护的投资、建设、运营重要主体,相继实施了东关街、街南书屋、汪
鲁门盐商故居等一批古城项目的保护和利用工程,在保护古城传统格局和风貌、
传承和展示扬州历史文化、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以及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等方面做
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末,名城公司总资产 12.88 亿元、净
资产 10.16 亿元;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93 亿元,净利润-0.11 亿元。
三、划转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无偿划转新盛公司 35%股权事项正在办理之中;接受
无偿划入名城公司 100%股权事项已完成划转手续。
四、影响分析
上述股权划转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18扬城控”的受托管理人, 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 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变
化。 华泰联合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及相关的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
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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