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3
债券代码:143603 债券简称:18 同济 01
债券代码:143604 债券简称:18 同济 0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18 同济 01、18 同济 02
担保人的有关责任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决定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2 年 9 月
本报告依据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或“发行人”)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同济堂医药、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或“担保人”)的公开信息、网络等公开信息,由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18 同济 01”及“18 同济 02”公司债
券基本情况
(一)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
1、发行人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18 同济 01
3、债券代码:143603
4、发行金额:人民币 2.20 亿元
5、债券期限:2+1 年期(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7.80%,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未调整票面利率
7、最新评级情况:2021 年 6 月 28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给予主体信用等级 C,债项信用等级 C;2022 年 7 月 29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级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主体、相关债项及其担保方主体信用评级。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2、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3、担保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二)
1、发行人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18 同济 02
3、债券代码:143604
4、发行金额:人民币 2.00 亿元
5、债券期限:3 年期
6、票面利率:7.80%
7、最新评级情况:2021 年 6 月 28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给予主体信用等级 C,债项信用等级 C;2022 年 7 月 29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级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主体、相关债项及其担保方主体信用评级。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2、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3、担保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大事项
2022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董事李青、魏军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函【2022】0135 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
李青,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魏军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退市济堂或公司)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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