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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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3603 债券简称:18 同济 01
债券代码:143604 债券简称:18 同济 0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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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或“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 同济堂医药、 新
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或“担保人”)的公告文
件、网络等公开信息,由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受托管
理人”、 “华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做承诺或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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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18 同济 01”及“18 同济 02”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
1、发行人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18 同济 01
3、债券代码:143603
4、发行金额:人民币 2.20 亿元
5、债券期限:2+1 年期(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7.80%,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未调整票面利率
7、最新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等级 C,债项信用等级 C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2、会计师事务所: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4、担保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二)
1、发行人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18 同济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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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代码:143604
4、发行金额:人民币 2.00 亿元
5、债券期限:3 年期
6、票面利率:7.80%
7、最新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等级 C,债项信用等级 C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2、会计师事务所: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4、担保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人重大事项
(一)担保人股票终止上市
担保人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 《关
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2〕154 号),上交所决定终止担保人股票上市。终止上市决
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因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担保人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担保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
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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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规定,自上交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 担保人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
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10%。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
对担保人股票予以摘牌, 担保人股票终止上市。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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