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05
债券代码:143603 债券简称:18 同济 01
债券代码:143604 债券简称:18 同济 0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2 年 5 月
本报告依据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或“发行人”)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同济堂医药、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或“担保人”)的公告文件、网络等公开信息,由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18 同济 01”及“18 同济 02”公司债
券基本情况
(一)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
1、发行人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18 同济 01
3、债券代码:143603
4、发行金额:人民币 2.20 亿元
5、债券期限:2+1 年期(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7.80%,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未调整票面利率
7、最新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等级 C,债项信用等级 C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2、会计师事务所: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4、担保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二)
1、发行人名称: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18 同济 02
3、债券代码:143604
4、发行金额:人民币 2.00 亿元
5、债券期限:3 年期
6、票面利率:7.80%
7、最新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等级 C,债项信用等级 C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5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2、会计师事务所: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4、担保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担保人重大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编号为【2022】45 号的纪律处分
决定书《关于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鉴于(1)担保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
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导致 2016 年至 2018 年虚增利润总额
分别为 6.8 亿元、9.2 亿元、8.3 亿元;(2)担保人 2019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
假记载,虚增其他业务收入 3.86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3.86 亿元;(3)担保人
2016 年至 2019 年连续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且未及时披露;(4)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披露;(5)担保人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第 16.2 条、第 16.3 条、第 16.4 条和《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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