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5
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Ltd.
[2021]850
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等公告
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医药”或“公司”)发行的“18 同
济 01”及“18 同济 02”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了相关信用评级工作。2021 年 6 月,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和上述债项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C;维持担保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C;维持“18 同济 01”和“18 同济 02”的信用等级为 C。
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堂发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等一系列公告。其中,根据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同济堂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同济堂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1)2016~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通过同济堂医药等三家子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总额的虚假记载;2)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虚增其他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的虚假记载;3)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4)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5)未及时披露且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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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 年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由于同济堂 2019、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自该公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同济堂 2021 年度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12 条任意情形,其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如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时,同济堂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中诚信国际认为,公司为同济堂核心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其以前年度业务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存疑,将关注证监会后期对同济堂作出的正式处罚决定。
根据同济堂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进展的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控股”)所承诺 2021
年 4 月 30 日后的 6 至 12 个月内完成央企合作之襄阳健康产业城项目股权出售
变现或襄阳健康产品现货交易及市民健康生活和健康促进 3 幢、4 幢商业物业资
产出售变现暨清偿所欠同济堂占用款项,截止 2021 年 9 月 28 日,同济堂控股
累计还款 643.10 万元,资金占用余额 104,069.44 万元。中诚信国际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向同济堂医药发送《关于“18 同济 01”、“18 同济 02”债券偿付安排等
情况的问询函》,公司回函称,经与投资者沟通同意以同济堂收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后予以偿还,但我司未取得相关书面协议文件。
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公司偿债资金到位情况、内部控制规范性与信息披露真实性以及证监会处罚决定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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