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4
债券代码:143599 债券简称:18甬投0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18甬投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及投资者回售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
期债券(债券简称:18甬投01,债券代码:143599)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下调
“18甬投01”存续期后3年的票面利率,即债券存续期后3年票面年利率为3.48%。
2、根据《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82199 回售简称:甬01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31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
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4日日
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
销业务。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年4月27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8、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
转售债券。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辉、徐榕
电话:0574-89299047
传真: 0574-87289685
2、主承销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勇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电话: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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