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6
3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
目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
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
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
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
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
而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评级报告所示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同
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
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公
布。
4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发债主体概况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前身广州市经济
建设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经济发展”)成立
于 1989 年 9 月, 1993 年广州经济发展更名为“广
州发展集团公司”, 1998 年改制为“广州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集团”),注册资
本为 27,052.40 万元。后经 3 次增资,截至 2008
年 12 月 末 , 广 州 发 展 集 团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313,768.74 万元。 2009 年 2 月,广州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
委”)将广州市煤气公司整体无偿划入广州发展集
团,广州发展集团注册资本增至 402,619.74 万
元。 2014 年 10 月,广州市启动国企改革,组建国
资控股公司,经穗国资批[2014]143 号文批准,广
州发展集团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
司”。 2015 年 6 月,根据穗国资产权[2015]18 号文
要求,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
被无偿划入公司。 2015 年 12 月,经《广州市国资
委关于增加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资本金的
批 复 》( 穗 国 资 批[2015]177 号 文 、 穗 国 资 批
[2015]186 号 文 ) 批 准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652,619.7357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注
册资本 652,619.7357 万元,由广州市国资委 100%
控股持有,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是广州市政府整合市属产业的上市公司
持股平台、 资本运作管理平台和战略投资发展主
体, 主要通过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经营
方式推动广州市国有资本增值、提高国有资本运
营效益。公司重点开展以电力、煤炭、天然气和
新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业务以及啤酒生产与销售
业务。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拥有广州广
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能投资”)、广州发
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建
设”)、广州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发展投资”)、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珠江啤酒集团”)、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发资管”)、广州市国际咨
询公司等 6 家全资二级子公司, 控股二级子公司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
展”)和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江啤酒”)。其中,公司持有广州发展 62.69%股
份,直接持有珠江啤酒 23.74%的股份, 通过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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