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广东省广州市注册的有限
公司,于 1989 年 9 月 26 日成立。1993 年 4 月 29 日,经广州市计划委员会穗计人(1993)
20 号文批准,更名为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 10 月 24 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穗国资批〔2014〕143 号”文批准,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
公司;2021 年 11 月 5 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穗国资改革〔2021〕
14 号文批准,更名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临
江大道 3 号 901 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190460373T,法定代表人为高东旺。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 402,619.70 万元,2015 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穗国资批〔2015〕177 号”和“穗国资批〔2015〕186 号”分别批准本公司增加 100,000.00 万
元及 150,000.00 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最终为 652,619.74 万元,公司实收资本已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信会师粤报字[2016]第 10927 号”《验资报告》审
验。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出资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广州市人
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2021 年 8 月 4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发《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穗国资批〔2021〕78
号),批准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章程变更,变更后广州市人民政府占比 90.00%,
广东省财政厅占比 10.00%。
本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纪检监察室、行政管理部、资金
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资产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和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
本公司纳入汇总财务报表的范围共 284 家核算单位,包括: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母公司本部、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科技金融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
公司和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等。
本公司拥有 16 家子公司,包括:广州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广州国发新联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国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国
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园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科技金融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
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企业总部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
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
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管理层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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