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9
债券代码: 143580 债券简称: 18 穗发 01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年债券回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债券( 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广州国资发展
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
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竞价交易系
统或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4、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 182126
2、回售简称:穗发回售
3、回售登记期: 2021 年 4 月 2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
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
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
登记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回售资金兑付日: 2021 年 4 月 19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
转售债券。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
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
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
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9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 020-37853512
2、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系人:陈东、刘才正
联系电话: 020-66338888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