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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4:33:52 股吧网页版
143387:国泰海通关于刚泰控股涉及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进展及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债券简称:16刚泰02 债券代码:135349
债券简称:17刚股01 债券代码:14338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进展及董事监事发生变
化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刚泰控股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债券投资人注意投资、交易违约债券的风险,依法投资、交易债券,不得参与内幕交易,不得违规操作或扰乱市场秩序。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申请对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查并作出(2025)甘 12 破申 1号民事裁定书。近日,长城证券因不服甘肃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已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一、请求法院撤销(2025)甘 12 破申请 1 号民事裁定书;二、
请求法院改判指令甘肃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

(二)关于董事监事发生变化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发布《董事任命公告》《监事任命公告》。具体情
况如下:

1、董事任免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免去徐景琪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魏成臣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振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监事任免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玉翠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大冶公司系公司主要子公司之一,法院未受理相关破产申请,其面临的债权人撤销权相关诉讼的判决结果目前尚无法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本次董事监事的人员变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16 刚泰 02”“17 刚股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
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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