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3
证券代码:143301 证券简称:17海通03
关于召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和约定,鉴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触发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现定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3301
(三)证券简称:17 海通 03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5 亿元,债券期限
10 年,票面利率为 4.99%,起息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付息日
为 2018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到期日为 2027 年 9 月 22
日;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
(四)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不设现场会议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采用非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请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截止日(2024年11月8日,含)之前将载有表决意见的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扫描件发送至召集人指定的邮箱:citicsdcm0220@163.com,以召集人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盖章纸质版文件邮寄至受托管理人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
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文件原件到达之前,投票电子邮件与文件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或债券持有人未按前述规定寄送上述文件盖章纸质版的以电子邮件为准,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文件原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本期债券持有人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如同一持有人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参会资格证明文件及登记方法详见“六、其他”。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于债权登记日(即2024年11月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代表。4.见证律师。5.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6.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17海通03”债务承继安排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四、决议效力
1.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享有一票表决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回避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均不计入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总张数。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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