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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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或“公司”)目前
各类公开存续债券中,“13 海通 03”、“13 海通 06”、“17 海通 02”、
“17 海通 03”、“18 海通 03”、“18 海通 04”、“18 海通 05”、“19 海
通 01”、“19 海通 02”、“20 海通 01”、“20 海通 02”、“20 海通 04”、
“20 海通 05”、“20 海通 06”、“20 海通 08”、“21 海通 01”、“21 海
通 S1”和“21 海通 02”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2021 年 3 月 24 日, 海通证券、 公司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 出具的
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上海证监局拟对公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
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 12 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
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拟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
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12 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
募资管产品备案 6 个月的监管措施; 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
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年等监管措施。
[2021] 241中诚信国际关注到, 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在开展部分投资顾问、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内部合规风控机
制存在缺失、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漏洞等问题; 该事项或将对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市场声誉及相关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
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着重关注公司
业务开展及全面合规风控体系的整改进度, 及时评估监管措施对公司
整体经营及信用水平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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