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9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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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
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
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
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评级报告所示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同时,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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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发债主体概况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前身为原中国中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中信股份”),系由中国中信
集团公司(原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
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企管理”)
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共同发起设立。 2011 年,根
据《财政部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方案的
批复》(财金[2011]26 号),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以
下称“原中信集团”)整体改制并更名为中国中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集团”)。财政部代表国
务院行使出资人职责,为该公司唯一股东。中信集
团承接了原中信集团的全部债权债务。中信集团以
绝大部分净资产出资,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作为
评估基准日,控股原中信股份 99.9%股权;中信集
团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1%。原中信股份承继了中信集团绝大部分经营性
资产、对外债务及或有负债,业务涉及银行、证券、
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领域和房地产、工程承包、
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机械制造、信息产业等实业
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和良好发展势头。根据
财政部关于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整体上市
有关问题的批复,原中信股份将间接持有的 57.51%
原中信泰富股权转移至中信集团,转移完成后,中
信集团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原中信股份 100%股权
整体注入原中信泰富。 2014 年 8 月,上述交易全部
完成,原中信股份成为原中信泰富全资子公司,并
更名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原中信泰富更名为中国
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股份”)。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0.00
亿元,中信股份持股 100%, 财政部系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并形成了银行、证券、
保险、信托、基金、期货等多业并举的格局,其下
属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等在同行业中都取得了较为突出的业绩。因
金融板块门类齐全,中信有限在金融业领域已形成
很强的综合竞争优势。非金融业务作为中信有限综
合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了资源能源业、制造
业、工程承包业、房地产及基础设施业、其他行业
等多个领域。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 62,223.27 亿
元,负债总计 57,069.57 亿元,所有者权益 5,153.70
亿元; 2016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2,460.01 亿元,利
润总额 705.41 亿元,净利润 547.13 亿元,归属母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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