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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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43278 债券简称: 17 信债 01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 年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 2020 年 9 月 4 日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15 日
提前摘牌日: 2020 年 9 月 16 日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进行回售登记,根据回售登记结果,本期债券的回售申报金额为
20 亿元, 故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兑付本期债券全额本金
及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期间相应利息。完成本次
付息、兑付、回售工作后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为保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债券简称: 17 信债 01
3、债券代码: 143278
4、发行人: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 20 亿元
6、债券期限: 5 年期, 附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 本计息期的票面利率为 4.60%,本期债券采
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22年 9月 3日, 如投资者在存续期第 3年末行使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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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9 月 4 日(上述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根据《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 17 信债 01”债券持有人
于回售登记期(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限交易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7 信债 01”登记回售,回售
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 17 信债 01” (债
券代码: 143278)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2,000,000 手,回售金
额为 20亿元。故本期债券于 2020年 9月 4日回售兑付全部本金,
并支付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
2、 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4.60%, 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6.00
元(含税)。
3、原债券到期日: 2022 年 9 月 4 日
4、资金兑付日: 2020 年 9 月 4 日
5、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15 日
6、提前摘牌日: 2020 年 9 月 16 日
四、兑付、 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
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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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
债券本金及利息。
五、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
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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