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7
债券代码:143200 债券简称:17 产发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 年 1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17 产发 01”)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 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3、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2017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2 年
07 月 24 日)票面利率为 4.8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公司下调票面
利率 137 个基点,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5 年(2022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7 年 07
月 24 日),票面利率调整为 3.4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7 月 25 日。
5、付息日:2018 年至 2027 年间每年的 7 月 25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7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担保方式: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保障金专户监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员变动基本情况
1、事项背景及原因
2023 年 12 月 19 日,经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12 次董事会
决议,通过《关于调整集团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议案》,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范晓路变更为尹猛。
2、原信息披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范晓路
职位 副总经理
范晓路先生,1984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毕业于南京工程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21 年 1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6-2007 年就职于南京亚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07-2009 年就职于青岛汉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0-2015 年历任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职员、副经理、经理;2015 年至今任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新任人员安排及基本情况
姓名 尹猛
职位 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