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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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43199 债券简称: 17 中煤 0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7 月 19 日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7 月 22 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发行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顺
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
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17 中煤 01、 143199。
(三)发行人: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和期限: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证券代码: 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9-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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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六)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本计息期票面利率为 4.6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
如投资者于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
(八)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7 月 20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于第 3 年末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2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九)兑付日: 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2 年的 7 月 20 日( 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于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的 7 月 20 日( 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票
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61%。本次付息每手“ 17
中煤 01”( 143199)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6.10 元(含税)。
三、 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逾期未领的债
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二)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截止该
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
有本年度利息。
(三)付息时间: 2019 年 7 月 22 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
全部“ 17 中煤 01”( 143199) 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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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
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公告
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应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
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 关于本期债券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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