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10
1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南方水泥有限
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证券简称: 17 南
水 01,证券代码: 143088; 品种二证券简称: 17 南水 02,证券代码:
143089)兑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
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