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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04 00:17:33 股吧网页版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03

债券代码: 143085 债券简称: 17 光明 01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 4.55%
⚫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 2.70%
⚫ 调整后起息日: 2020 年 4 月 21 日
根据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 17 光明 01”)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约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
定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为 2.7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现将票面利率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票面
利率为 4.5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调整票面利率,票面
利率调整为 2.70%, 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 维持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
计利息。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
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俭
联系电话: 021-52296881
传真: 021-62473474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姗
联系方式: 021-20328910
传真: 021-50372641
3、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磊
联系方式: 021-23212347
传真: 021-23212013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梓淇
联系方式: 021-38677774
传真: 021-38677774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葛程辉
联系方式: 010-59013986
传真: 010-59013945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许凯、张诗哲
联系方式: 010-58328888
传真: 010-58328764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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