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债券代码:143085.SH 债券简称:17光明01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Bright Food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事务临时管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2017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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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光明食品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光明集团”、 “发行人”或“本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银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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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7光明01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核准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六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光明食品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十六次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光明
食品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机构全权办理本次公司
债券的发行事宜。
2017年4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52号”文核
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
债券。
(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分期发
行,其中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5、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的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而定。本期债
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
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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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
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
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
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
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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