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下调“ 18 亦庄 01”
票面利率之核查意见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 人民币 30 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
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
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
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
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27 日。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评(现为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公司聘请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关于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核查情况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业务办理指南》的相关规定
根据 2020 年 6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
续期管理业务办理指南》, 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票面利率表述为“调整”及“加调
整基点”情况的,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需至少在利率调整公告日的 5 个交易
日前发布《拟下调票面利率公告》,说明本次拟下调票面利率符合募集说明书相
关约定后,发行人可下调票面利率。受托管理人应在此公告发布前,就本次票面
利率向下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进行核查,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正式核查意见。
(二)“ 18 亦庄 01”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 18 亦庄 01”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为:“本期发行的公
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
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
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 18 亦庄 01”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18 亦庄 01”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 2021 年 7 月 27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据此,发行人
应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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