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4
债券代码:138983 债券简称:23 上控 01
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2025 年 3 月 3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2 日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3 月 13 日
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由于已完成全额回售,
将在 2025 年 3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为保证本次提
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 上控 01
3、债券代码:138983
4、发行人: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债券,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6%,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1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止。
9、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根据《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本期债券回售金额为 5.00 亿元,根据《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不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因本期债券已全额登记回售,且发行人不对本
次回售进行转售,故本期债券将在 2025 年 3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前摘牌。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4.86%,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8.60 元(含
税)。
3、原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1 日
4、资金兑付日:2025 年 3 月 3 日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2 日
6、提前摘牌日:2025 年 3 月 13 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五、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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