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4 18:07:34 股吧网页版
13897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4


债券代码:188997 债券简称:21 招证 C7
债券代码:188998 债券简称:21 招证 C8
债券代码:138979 债券简称:23 招证 C1
债券代码:138980 债券简称:23 招证 C2
债券代码:115086 债券简称:23 招证 C3
债券代码:115087 债券简称:23 招证 C4
债券代码:115286 债券简称:23 招证 C6
债券代码:115379 债券简称:23 招证 C7
债券代码:115380 债券简称:23 招证 C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六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招证C7”,债券代码18899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六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1 招证 C8”,债券代码 18899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招证C1”,债券代码 13897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招证 C2”,债券代码 13898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招证 C3”,债券代码 11508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招证C4”,债券代码 11508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招证 C6”,债券代码 11528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招证 C7”,债券代码 115379)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招证C8”,债券代码 115380)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
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涉及发行人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披
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在执行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
作后,发行人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年限已经达到 6年,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相关程序,发行人拟聘请毕马威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发行人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