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重大投资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 鲁金 02 债券代码:138962.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1、发行规模:15亿元。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3+2年)。本期债券附第3年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起息日:2023年2月24日。
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间每年的2月24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 投资者在第3年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 至2026年间每年的2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8年2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 在第3年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6年2 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6、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置换前 期偿还“19山金01”已回售且注销本金所使用的自有资金。
二、 进行重大投资的情况
(一)重大投资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公司战略部署及发展需要,公司受让150亿股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丰银行”)股份。
恒丰银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恒丰银行变更股权事宜的批复》(金复〔2024〕70号),同意公司受让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持有的恒丰银行150亿股股份。受让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恒丰银行518.38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61%。
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2003-12-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
法定代表人 彭纯
注册资金 82,820,862.72万元
实缴资本 82,820,862.72万元
接受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
股权投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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