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6
股票代码:600376.SH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债券代码:167845.SH 债券简称:20 首股 03
债券代码:188587.SH 债券简称:21 首股 01
债券代码:185704.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1
债券代码:185769.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2
债券代码:185910.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3
债券代码:137728.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4
债券代码:137873.SH 债券简称:22 首股 05
债券代码:138929.SH 债券简称:23 首股 01
债券代码:138930.SH 债券简称:23 首股 02
债券代码:115062.SH 债券简称:23 首股 03
!"#$%&'()*+,-
./).012345678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开股份)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22 号)(以下简称《监管警示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事人:
王怡,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孙茂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经查明,2023 年 1 月 30 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00,000万元到-150,00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300,000 万元到-350,000 万元。首开股份同时提示,由于首开股份尚未取得部分被投资企业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参股企业投资收益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产生影响,具体影响数额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2023
年 4 月 29 日,首开股份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 2021 年
度的存货跌价准备等事项后,2022 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6,094.65 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226,906.72 万元。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首开股份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首开股份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归母净利润与预告数据差异达 53.91%,且首开股份未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理预期。
综上,首开股份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更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5.1.4 条、第 5.1.5 条、第 5.1.10 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事实以
及首开股份其他违规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首开股份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怡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孙茂竹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勤勉尽责,对首开股份业绩预告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3.8 条、第 4.4.2 条、第 5.1.10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首开股份时任董事会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