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6
债券代码:138929 债券简称:23 首股 01
债券代码:138930 债券简称:23 首股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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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期)北座
2023 年 2 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由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
许可[2023]194 号)。
2、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采用一次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
中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含 39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拟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无评级。
5、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6、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3+2 年),品种二为 3 年期(1+1+1
年)。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针对品种一,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针对品种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第 2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针对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针对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1 年末、第 2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7、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区间为 4.8%-5.8%,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区间为
4.0%-5.3%。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T-1 日)14:00-17:00 向网下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
的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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