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债券代码:138924 债券简称:23 厦贸 01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23 厦贸 01”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暨放弃行使“23 厦贸 01”公司债券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完成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 厦贸 01”或“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 亿元,票面利率为 3.60%。
2025 年 2 月 20 日为“23 厦贸 01”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厦门国
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或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 年存续。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或者下调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根据当期利率市场确定。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公司决定放弃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并行使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3 厦贸 01”进行全额赎回。基于该安排,投资者不再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具体情况如下:
1、赎回登记日:2025 年 2 月 19 日。
2、赎回对象:本期债券的赎回对象为 2025 年 2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3 厦贸 01”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赎回的约定,“23 厦贸 01”的赎回价格为人民币 103.60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本期债券赎回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第 2 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币14,400,000.00 元,本息总金额为人民币 414,400,000.00 元。
4、赎回程序:公司于本公告中明确公司决定行使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拟将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进行全额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
易日(2025 年 2 月 20 日)起所有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3 厦贸 01”
将全部被冻结。
5、赎回资金兑付日:2025 年 2 月 20 日。
6、赎回资金付款方法: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23 厦贸 01”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7、交易: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0 日)起,“23 厦贸 01”
将停止交易。本期债券赎回完成后,“23 厦贸 01”将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8、关于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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