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债券简称:23 华综 01 债券代码:138920.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3 华综 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6 年 1 月
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发综合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票面利率调整公告》《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国泰海通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仅限交易日)。
2、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回售撤销业务。
6、回售资金兑付日:2026 年 02 月 24 日。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下调 194.00 个基点,即 2026 年 02 月 22 日至 2028 年 02 月 21 日本期债券
的票面利率为 2.2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3 华综 0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
登记期(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23 华综 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3 华综01”(债券代码:138920.SH)回售有效期内回售数量为 1,000,000,000 元,回售金额为 1,000,000,000 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
转售,并于 2026 年 0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3 月 23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
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 1,000,000,000 元。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转售符合相关规定、约定及承诺的要求。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4 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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