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6
债券代码:138904.SH 债券简称:23平煤0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发行的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38904.SH,简称“23平煤01”)期限为5年,附第2年末、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为4.98%,在债券存续期内前2年内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后续计息期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8年2月20日)票面利率调整为1.58%。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5、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 平煤 01”债券。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7、回售登记期: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
8、本次利率调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票面利率下调340个基点,即2025年2月21日至2028年2月2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10、转售安排: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本公司现将关于“23平煤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3 平煤 01”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 平煤 01
3、债券代码:138904.SH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
5、存续金额:人民币 15 亿元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4.98%。
7、起息日期:2023 年 2 月 21 日
8、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4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
的 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4 年至 2027 年间每
年的 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9、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8 年 2 月 2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利息)。如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如果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金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如果在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的本金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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