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0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股票代码:601666
债券简称:23 平煤 01 债券代码:13890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副
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3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公司债券核准情况......4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4
三、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6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8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8
本次债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3〕92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 年 2 月 17 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 15 亿元“平顶山
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 平煤 01”)。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全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2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45 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2 月 21 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2 月 2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期为 2024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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