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债券简称:23 海国 01 债券代码:138856.SH
债券简称:23 海国 03 债券代码:138902.SH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触发财务承诺)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的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触发财务承诺)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东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17 日,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3 海国 01”,发行规
模 10 亿元,票面利率 4.50%,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23 年 2 月 23 日,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3 海国 03”,
发行规模 15 亿元,票面利率 4.19%,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触发投资者保护机制中发行人财务承诺
“23 海国 01”和“23 海国 03”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及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息。上述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保护机制”部分发行人财务承诺相关约定如下:“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计算
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5%。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承诺按半年度监测前述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并于每半年度披露相关信息。当发生或预计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在一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3、发行人违反财务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发行人违反财务承诺且未在第 2 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节“三、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救济措施”约定如下:“1、如发行人违反财务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1)按照本节“调研发行人”的约定配合持有人调研发行人。(2)在 30 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2024 年 6月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8.10%、
78.18%及 78.78%,违反上述财务承诺且未在一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二)违反财务承诺相关要求原因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5%且持续时间超过1年主要系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新增负债所致,上述业务发展对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当前,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统筹安全和发展,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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