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6
债券代码:138901.SH 债券简称:23 海国 02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23 海国 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回售登记期: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
回售兑付日:2025 年 2 月 24 日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下调至 1.20%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约定,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有权决定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
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为 1.20%,即 2025 年 2 月 23 日至 2027
年 2 月 22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1.2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票面利率的调整。
3、“23 海国 02”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本次回售登记期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3 海国 02”按面值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下调“23 海国 02”票面利率的决定。
4、“23海国02”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可以撤销,
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
5、发行人不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6、本次回售等同于“23 海国 02”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2025 年 2 月 24 日,以 100 元/张的价格卖
出“23 海国 02”债券,请“23 海国 02”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7、本公告仅对“23 海国 02”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
8、本次回售兑付日指发行人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23 海
国 02”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 2025 年 2 月 24
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5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100 亿元。
2、债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138901.SH
4、债券代码:23 海国 02
5、发行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6、发行总额:5.00 亿元
7、债券余额:5.00 亿元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票面利率:3.77%
10、付息日: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24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38901.SH
2、债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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