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06 号文注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可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3年2月14日结束,实际发行金额30亿元,
其中品种一为 0 元;品种二为 12 亿元,票面利率为 3.33%;品种三为 18 亿元,
票面利率为 3.60%。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 5000 万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 17000 万元。此外,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获配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
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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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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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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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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