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债券简称:23 海国 01 债券代码:138856.SH
债券简称:23 海国 03 债券代码:138902.SH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临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重大事项内容
(一)公司触发投资者保护机制中发行人财务承诺
“23 海国 01”和“23 海国 03”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及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息。上述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保护机制”部分发行人财务承诺相关约定如下:“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计算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5%。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承诺按半年度监测前述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并于每半年度披露相关信息。当发生或预计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在一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3、发行人违反财务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发行人违反财务承诺且未在第 2 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本节“三、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救济措施”约定如下:“1、如发行人违反财务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1)按照本节“调研发行人”的约定配合持有人调研发行人。(2)在 30 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 个交易日
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2024年6月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10%、78.18%及 78.78%,违反上述财务承诺且未在一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二)重大事项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发布《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以下简称:《临时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要求,如有投资人要求采取救济措施的,应于《临时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或电话联系公司或受托管理人(邮箱:donglm@dxzq.net.cn,电话:010-66551831),并以书面形式要求采取救济措施,逾期未联系的视为不要求采取救济措施。
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23 海国 01 共计收到 0 家投资人救济措施申请,按
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未达到需采取救济措施的条件。
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23 海国 03 共计收到 0 家投资人救济措施申请,按
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未达到需采取救济措施的条件。
(三)公司未来拟采取的措施
后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及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关情况,请投资人及时关注。
二、影响分析
此次触发投资者保护机制中发行人财务承诺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导致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25 9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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